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高校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11浏览次数:22

各部门分工会:

根据鲁工委通字【201241号文件精神,在省高校妇工委成立1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山东省高校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经研究决定,济宁医学院分配名额为三八红旗手1名;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分配名额为三八红旗手1名,三八红旗先进集体1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高校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积极贡献。

4、荣获过校级三八红旗手或校级以上其它荣誉称号的女教职工。

(二)山东省高校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教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高校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3、荣获过校级三八红旗集体或校级以上其它集体荣誉称号。

三、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省高校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是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创先争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今后更好地宣传和推荐高校妇女杰出人才的基础性工作,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学校妇委会负责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做好具体推荐工作,经学校党委同意,上报省高校妇工委审核,省委高校工委予以表彰。

3、请于612下午5:00前济宁校区将推荐结果报工会J853办公室,日照校区将推荐结果通过OA发送至工会邱玉环名下。

联系电话:0537-3616077

 

附件:

1、山东省高校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山东省高校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