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scl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40

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有关规定,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要求,由济宁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依法治校、民主办学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高水平大学进程中的基本内容,而信息公开工作则是高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载体和平台。2014-2015学年度,济宁医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与群众联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学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逐渐成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渠道,也成为学校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随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我校以《办法》为依据,充分发挥其指引性作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理清工作内涵和边界,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明确《清单》各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进行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在形成或获取信息后通过不同的载体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师生员工提供申请的途径,保障其获知信息的权力;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机制流程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逐步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监督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信息发布平台,积极发挥新媒体优势作用。

学校紧紧抓住网络时代脉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优化各类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和学校网站的门户作用,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部信息门户网站建设。除网站、广播台等传统媒介和载体外,学校还利用当前新媒体速度快、传播广、范围大的特点,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对外发布学校最新动态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由此,校内外分层次公开路径清晰,常规、单项公开内容明确,逐步构建形成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

同时,学校继续发挥教代会作为决策公开和校务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严格履行学校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听取教代会代表意见、经过教代会讨论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程序。2015年6月,学校顺利召开了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财务预决算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院长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济宁医学院章程的决议(草案)》。对会议征集的代表提案,学校力求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学校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审核学校各类公开信息并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学校宣传部统一负责对学校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并协同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院部网站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发布的公开信息的审核,注意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相统一,确保信息安全。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4-2015学年度,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0036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765条,OA办公系统公开739条,校园广播公开876条,校报公开260条,宣传栏公开37条,电子显示屏公开96条,新浪官方微博公开2929条,微信公众平台公开333条,团委腾讯官方微博公开3519条,团委新浪官方微博公开176条,团委“济医青年”微信公众平台公开262条,通过校外媒体公开信息44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及年度学校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2、招生考试类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及数量;专业及课程建设有关情况;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外国留学生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等。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10、其他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本学年度我校按照《办法》的要求,对我校的各类招生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对招生章程及相关政策及时公开,学校基本办学情况、招生计划、咨询方式等均在我校招生网站、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开,同时积极通过校内外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招生政策,并且详细公布我校各个专业具体情况、分省市分专业的计划总数、各省市录取分数线、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监督渠道,特殊类招生考生资格认定标准等信息,确保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公正公开,监督渠道通畅。

2、财务信息公开

财务信息是高校信息公开中专业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我校高度重视财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事业单位收费依据与标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与预决算等关键信息。目前我校对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学校经费来源与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进行了公开,具体包括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与推进该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校已在《济宁医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地址和电话。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够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截止目前,学校尚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举举报,也未发生针对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2015学年,学校通过健全制度、优化平台、强化监督等措施,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薄弱环节:现有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已于2014年10月30日建成并投入运行,虽按照《清单》要求公开了学校各类信息,但内容还有到充实和完善;部分单位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内容上缺乏针对性;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下一年度,学校将学习借鉴兄弟高校经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提高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民主权利。

(一)坚持原则,优化改进。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深入做好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有关要求不断增加、补充、完善目录和内容,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核查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和科学化。从用户角度改版学校信息公开网站,提高使用效率,增强交互性。

(二)加强宣教,规范发布。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落实信息公开人员责任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和公开质量。

(三)严格监督,提高实效。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优化信息公开网站的督办提醒功能,提高回复网上信访、依申请公开等民众诉求的时效性。

                               济宁医学院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