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对合同、协议统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7-30浏览次数:869

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签订的合同、协议,按照学院要求,凡对内、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且未执行完毕的,务必于200885日前将合同、协议复印件及合同、协议统计表(含电子版)各一份送缴财务处,财务处将根据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表汇总后报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上报的部门、单位,在此之前的合同、协议财务处将不予受理。

附:济宁医学院对内、对外经济合同、协议统计表,其中备注栏内填写合同未执行完毕的原因。

 

 

济宁医学院办公室

济宁医学院财务处

200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