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加强学院办公室文秘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包括附属医院范围内,选调文秘人员2—3名,欢迎各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志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的同志推荐和自荐。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一)勤奋好学,作风务实,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 (二)热爱文秘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三)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年龄在30岁左右。 二、程序 (一)各部门、单位向办公室推荐,也可以由本人自荐,由本人填写推荐(自荐表)(附后); (二)学院办公室会同党委组织部进行考试和考察; (三)经考试、考察,确定试用人员名单;经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由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办理岗位调整手续。经试用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推荐、自荐截止时间:9月15日下午5时前,请将推荐、自荐表交学院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2203978)。 (二)考试、考核:9月25日前。 (三)选调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学院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