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8)26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反映学校实验室利用情况,高质量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特此通知:
一、报送范围和内容
报送范围为全校7个实验教学(技能)中心,21个实验室,具体单位见附件《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二、报送内容和说明
报送内容和说明见“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
三、报送方式和要求
学校已根据新设置的7个实验教学(技能)中心、21个实验室对“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软件进行了重新调整。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新设置的《济宁医学院实验项目和人员管理系统》修改、录入有关数据。必须于
四、《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涉及教师获奖与成果、论文和教材情况、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毕业论文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情况等项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填写,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将本单位实验室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于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刘 翠 曹真真 联系电话:83159 98897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