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济宁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的意见》(济医院字〔2006〕4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课程建设,现就评选2008年学校优质课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课程所在教研室填写《济宁医学院优质课程申报书》(附1),并附近3年(2005年-2007年)的教研论文及教学、科研奖励证书复印件,于
2、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对申报课程根据《课程评价等级标准》(附2)进行评选,公布2008年学院优质课程名单。
3、学校对评选的优质课程授予“济宁医学院优质课程”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课程建设资助。获得学校优质课程资格后方可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注:优质课程申报书中“近三年”是指2005年-2007年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