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关于评选2008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23浏览次数:416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08届毕业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工作,根据学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条例(试行)》(见《济宁医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要求,确定200811月上旬进行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申报条件
1.选题恰当,观点准确,论据充实,论述充分;
2.论文符合要求,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或创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
3.论文结构严谨,布局合理,思路清晰,文理通顺;
4.技术路线科学,方案正确,可操作性强,所得结论可靠性高;
5.正文格式规范,图形、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6.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
(二)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应届学士学位获得者数量的2%(以专业为单位计)。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预防

医学

医学检验

药学

药物

制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市场

营销

 

应用

心理学

名额

2

2

3

1

4

2

3

2

 

二、评选程序

1.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各学院在答辩工作中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
可通过指导教师申请、专业(或答辩小组)推荐、学院审核,按分配名额数量评选出拟申报为
校级优秀的论文,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评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3.评选工作要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要突出论文内容的创新性。

三、申报材料和时限

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所分配名额组织评选,等额推荐,并将以下材料于200810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1.济宁医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济宁医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后附毕业论文正文)

上述所有文字材料均要求一式一份,并上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发送至ftp//210.44.31.169/教务处/教务科/2008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向获奖学生颁发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

    2.学院向获奖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教务处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济宁医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2.济宁医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