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校区考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28浏览次数:279

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的要求,在日照校区工作的人员考勤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按月统计考勤情况,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纸质、电子版)报人事处。

为了便于发放各项补贴,考勤时须注明人员类别为:两地分居(限家住济宁市区)、双职工、单身职工、家住日照市区职工。在日照校区阶段性工作人员,必须注明工作时间。20087月—9月的考勤于1030日报人事处(日照),人事处汇总后在日照校区公示。联系电话:8108013(日照) 2203915  2219166(济宁)

附:日照校区工作人员发放补贴考勤表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