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切实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将进行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未获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从事或即将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及近三年入校的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检查内容
一次理论课教学内容的各个环节(2个课时的完整教案、教学课件、课堂教学讲授)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各教研室负责对本科室相关教师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教案、课件,进行现场听课并做好记录。承担导师任务的教师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
(二)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人员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抽查。
(三)对于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将取消评优资格。
教务处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