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会议精神,针对今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反映出的意见、建议,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部门,并邀请部分专家教授,对我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通过校园网予以公告。要求各部门见本通知后,积极安排认真组织教职工广泛深入地参与讨论、修改,务必使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有行使参与、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途径。
请各部门、单位将大家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集中,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11月26日17:00时前传送人事处。
个人的特别意见也可以向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人事处:邓世春 0537-2219166 13012612299
教务处:刘永春 0537-2105017 13405377056
科研处:刘兆民 0537-2203904 13355184220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