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24浏览次数:282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培养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优良学风的形成,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通知》(鲁教高函[2008]15号),现就我校2008年度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0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学校先进个人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二级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会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评选出本学院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2、各二级学院将本院评选推荐的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到A4纸上)和“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名单”、“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一式一份(所有表格连同电子版)于2008125日报学生工作处。(所需表格下载地址:ftp/党委学工部/黄广传/08省级评优)

32008129日—11日将获奖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单进行全校公示。

 

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名单

5.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6.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附件:省优评选表格

                              

                            学生工作处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