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0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29浏览次数:722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增强专科教育办学活力,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类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09年继续招收普通专升本学生。

一、指导思想

专升本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以条件定发展,走内涵发展之路。严格选拔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完善培养方案,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二、选拔范围和形式

根据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我校共招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四个普通专升本(高职高专类)专业。

报考学生参加全省统一公共课考试和综合科目考试,按计划择优录取,原则上单独编班学习。

三、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考试科目(高职高专类普通专升本)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学制

临床医学

100

①英语 ②计算机 ③综合一(生物化学、病理解剖) ④综合二(内科学、外科学)

2

 

口腔医学

50

1.英语;2.计算机;3.基础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4.临床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护理学

180

①英语 ②计算机 ③综合一(生理学、护理学基础)④综合二(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药学

40

①英语 ②计算机 ③综合一(药物化学、微生物学)④综合二(有机化学、药物分析)

 

四、选拔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

2、考生需在专科所在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本院不接受和组织学生报名。

五、考试组织

考试时间为2008122728日。

1227:上午830 1030 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1227:下午14001600 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1228:上午830 1130 科目:专业综合一

1228:下午14001700 科目:专业综合二

考试工作以主考学校为主组织实施。我院为临床医学和药学专业的主考学校。

六、录取

2009年的专升本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集中时间按计划录取。

录取前分别设定公共课(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院在录取结束后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送到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负责转寄或转交考生本人。

七、其它事项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二)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年制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院不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编印相关考试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7-220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