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在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济宁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暂行办法》和《济宁医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计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进行再次征求意见。请各部门、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以便在即将进行的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中执行,并于
联系人:岳新
联系电话:2203915
2.济宁医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量化计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人力资源处
2009.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