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观念,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防范为主、防范和应急处理相结合,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全力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
(二)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五)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济宁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应当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要做到报告及时,处理果断,各部门“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六)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突发事件的种类:
1、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的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实施打砸抢、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I级)。
2、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煸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II级)。
3、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内出现违法内容的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III级)。
4、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IV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我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成立“济宁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院长白波担任,
副组长由副院长李建军担任,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上官国强、马奎元、公冶进、孔繁之、王传功、王传军、王克勤、王洪恩、王慧云、艾志会、任淑敏、刘兆民、刘宝旨、刘金国、曲相艳、朱志忠、宋爱芹、张作记、张春芝、张振中、陈吉义、陈廷、孟纯阳、林琳、祖久胜、赵显玺、班博、秦建中、崔文、崔月华、梅龙宁、程刚、葛凤
下设办公室及六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1、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的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2)定期研究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3)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理突事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与正常教学工作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对学校部门和个人在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表现做出奖惩;
(6)向省卫生厅、教育厅和济宁市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工作,并及时取得工作支持。
2、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办公室地点设在学院办公室,设立总值班室。
(1)负责及时收集、分析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
(2)提出拟定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阶段性工作计划;
(3)拟定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汇报材料、和工作总结;
(4)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及协调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与日常教学、行政工作的建议;
(5)协调各部门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
(6)印发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的组成和通讯方式,如有变动,及时调整;
(7)按照校领导小组授权,及时向上级和地方相关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征求处理意见和有关支持;
(8)做好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校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李建军担任,副组长由保卫处处长公冶进担任。
工作小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上官国强、马奎元、孔繁之、王传功、王传军、王克勤、王洪恩、王慧云、艾志会、任淑敏、刘兆民、刘宝旨、刘金国、曲相艳、朱志忠、宋爱芹、张作记、张春芝、张振中、陈吉义、陈廷、孟纯阳、林琳、祖久胜、赵显玺、班博、秦建中、崔文、崔月华、梅龙宁、程刚、葛凤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协调、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调查小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积极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
(2)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李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王洪恩担任。工作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上官国强、马奎元、公冶进、孔繁之、王传功、王传军、王克勤、王慧云、艾志会、任淑敏、刘兆民、刘宝旨、刘金国、曲相艳、朱志忠、宋爱芹、张作记、张春芝、张振中、陈吉义、陈廷、孟纯阳、林琳、祖久胜、赵显玺、班博、秦建中、崔文、崔月华、梅龙宁、程刚、葛凤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学院各部门(单位)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一般灾难事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人赶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3)成立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李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张振中担任。工作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上官国强、马奎元、公冶进、孔繁之、王传功、王传军、王克勤、王洪恩、王慧云、艾志会、任淑敏、刘兆民、刘宝旨、刘金国、曲相艳、朱志忠、宋爱芹、张作记、张春芝、陈吉义、陈廷、孟纯阳、林琳、祖久胜、赵显玺、班博、秦建中、崔文、崔月华、梅龙宁、程刚、葛凤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学院通报情况,提出学院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4)成立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李建军担任,副组长由财务处处长宋爱芹担任。工作小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上官国强、马奎元、公冶进、孔繁之、王传功、王传军、王克勤、王洪恩、王慧云、艾志会、任淑敏、刘兆民、刘宝旨、刘金国、曲相艳、朱志忠、张作记、张春芝、张振中、陈吉义、陈廷、孟纯阳、林琳、祖久胜、赵显玺、班博、秦建中、崔文、崔月华、梅龙宁、程刚、葛凤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日常工作由财务处承担。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认真分析自然灾害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建立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灾情拟定动用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数额和使用方案。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李建军担任、副组长由宣传部部长王传军担任,工作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上官国强、马奎元、公冶进、孔繁之、王传功、王克勤、王洪恩、王慧云、艾志会、任淑敏、刘兆民、刘宝旨、刘金国、曲相艳、朱志忠、宋爱芹、张作记、张春芝、张振中、陈吉义、陈廷、孟纯阳、林琳、祖久胜、赵显玺、班博、秦建中、崔文、崔月华、梅龙宁、程刚、葛凤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办公室承担。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情况。
(6)成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李建军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陈廷担任。工作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上官国强、马奎元、公冶进、孔繁之、王传功、王传军、王克勤、王洪恩、王慧云、艾志会、任淑敏、刘兆民、刘宝旨、刘金国、曲相艳、朱志忠、宋爱芹、张作记、张春芝、张振中、陈吉义、孟纯阳、林琳、祖久胜、赵显玺、班博、秦建中、崔文、崔月华、梅龙宁、程刚、葛凤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承担。
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关预案;作出相应对策,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不得延报。在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等相关机关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各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院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情况。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也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组办公室。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办公室根据院领导意见,将重大、重要信息迅速报告济宁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教育厅。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①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②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③事发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④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⑤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⑥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和预警行动
1、在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校各处室、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组长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处置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务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开支。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卫生厅、教育厅。
各部门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物资充足。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财务处要把应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所必需的经费充足。
(四)人员保障
各学院、处、室、馆应明确救灾疏散组成员,组建突发事件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能立即投入使用,同时要保证队员能迅速召集到位。
(五)培训演练保障
各工作组和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防控能力。
1、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特别是假期和敏感时期,要加强防范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防范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卫生室要经常开展流行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保卫处、学生工作处以及各分院要结合新生入学等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懂法、守法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掌握突发事件的自救方法,从根本上预防重大事件的发生。
3、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管理
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济医办[2005]15号公布的校园重点要害部位及负责人名单,由保卫处做好整体防范,加强重点技术监控和人员巡逻监控;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信息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现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应立即上报校领导小组,同时采取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更不得隐瞒不报。
各部门要加强动态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发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保卫处要切实掌握校内人员结构,密切注意校内重点人口的动向;会同邮政局统一收集境外寄给学生团体、班级和无具体收件人的印刷品,并妥善处理。
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等对兄弟院校学生社团来校联系搞活动者,要了解其来校的目的,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进行串联煸动。
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对互联网特别是校园网络的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不良言论及有害信息。
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如有师生要求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时,要求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要求进行。校领导小组以及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所在系、部门的党政领导、班主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等要全程跟踪,发生情况及时处理。
(二)如未经批准进行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的,院领导小组和参加集会、游行、静坐、请愿师生所在系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动,不得蔓延到社会,防止事态发展,并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尽力劝阻其解散。
(三)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相应工作组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校内师生思想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留,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四)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五)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各部门要组织人员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以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六)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七)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工作,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学校内正常秩序。
(八)事件平息后,各部门要向学校汇报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
七、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突发火灾事故后,发现的个人和部门要立即拨打119、120请求救援,并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灭火工作,及时采取关掉电源、煤气,转移易燃易爆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2、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进行指挥。
3、救灾疏散组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灭火救火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赶到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进行扑救。救灾结束后,要协助消防部门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4、医疗救治组要及时赶赴现场,配合有关医疗部门抢救和妥善安置伤员。
5、解决好教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6、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二)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后,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可根据灾情启动应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
2、校领导小组应指挥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开展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员工作。
3、迅速切断电源、煤气,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防止继发性危险;
(三)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内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后,救灾疏散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与医疗救治组或医疗急救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2、校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及时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指挥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或防冰伤等应急抢救措施。
3、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四)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各院、系、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注意发现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后,校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3、校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对受伤者要进行必要的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疗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五)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发现的个人或部门要立即向校领导小组和保卫处报告。
2、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3、救灾疏散组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采取有效检查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如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工作,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相关部门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后,指导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和人员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校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应及时赶赴现场,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划定污染区。
5、对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校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组织师生疏散或撤离。
6、危险排除后,校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还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七)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如发生恶性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122、120请求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小组。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目击证人,初步了解情况。
3、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4、配合医疗救治组和医院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上级外事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大型群体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经同意后才能举行。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活动组织部门应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
3、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开展抢救受伤师生工作,并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4、救灾疏散组和医疗救治组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同时保护好现场。
(九)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定时、定期进行通讯联络和清点人员工作。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校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校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并对事件做出准确判断,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方面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救助。
5、努力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和帮助。
(十)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操作制度学习。
2、做好食堂、配电房、仓库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关键部位和重点现场的检查,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3、发生跑水、漏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抢救和抢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争取尽快恢复正常。
4、食堂、餐厅等饮食部门以及供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设施,发生污染等事件时要立即停用,并立即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所属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2、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统一指挥,开展抢救人员和财产工作,努力控制局面,防止事态发展。
3、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保持局面稳定。
(十二)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八、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
1、流行传染病
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25种)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肋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疫、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0种)
2、食物中毒
(二)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学院和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
2、疫情监测组和各系、各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院领导小组汇报: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中毒事件的。
(4)实验室或医院发生有毒或危险药品丢失和泄露的。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对突发公共事件,经校领导小组授权由宣传部负责对外发布,发布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更不得批准。
(三)应急反应
校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情况。
(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流行性传染病
(1)市外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①学校实行严格管理,坚决阻止病源进入校园。各门卫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坚决杜绝疫区来人进入校内。校内师生员工不得接触外地来人,特别是疫区来人,各单位要加强检查,一经发现与疫区来人接触者,要立即对其隔离观察。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②设立“临时隔离病房”,落实医疗措施
A、建立“临时隔离病房”(一人一室),一旦发现疑似流行传染病症状的病人,立即对其进行隔离观察,然后及时与指定医院联系转诊。
B、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治传染病的药品。
C、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监护。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学会正确的防范方法。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如有疫苗预防的,要及时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疫苗注射、接种。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D、严格外出人员(包括教职工家属)的监控工作
I、各部门要加强考勤管理,发现缺勤师生员工,要及时查明原因,取得联系,登记上报。
II、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师生请假外出,特殊原因确需外出者,学生须经分管院长批准,教职工须经院长批准。外出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外出人员进行登记,并做好追踪管理,随时保持与外出人员的联系。
III、各单位对从疫区返校的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家属),要严格排查,及时报告,由校医院对其采取相关措施。
IV、对前往疫区尚未返校的学生,学生所在系要及时与其联系,要求其回家隔离观察,检查确诊未被感染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由校医院继续隔离观察,并根据观察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V、对近期从非疫区归来并在校内住宿的师生(包括教职工家属),所在单位要加强预防和监护,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情况者要及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E、加强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机房、餐厅、学生宿舍、教职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
(2)市内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①按照济宁市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做好各项防治工作。
②全院采取相对封闭管理,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校内人员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出外,其余一律不得外出。
③校内工作、生活必须品由专人外出进行采购,确保学校正常工作和师生生活需要。
④除教学活动外,禁止举行其他一切大型活动。
⑤设立“临时隔离病房”,严格进行疫情监控。
A、建立“临时隔离病区”,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隔离病房,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利用学校隔离病房进行隔离观察,然后立即与指定医院联系进行转诊。
B、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购置一定数量的防治传染病的药品。
C、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监护。根据流行的传染病种类,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大家学会正确的防治方法。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如有疫苗预防的,要及时对所有师生员工进行疫苗注射、接种。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D、加强校园卫生治理工作,教室、图书馆、会议室、机房、餐厅、学生宿舍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定期、定时进行消毒。
E、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3)校内发生流行传染病或疑似流行性传染病。
①病人所在单位应立即向学校报告情况,并及时通知校医务室。
②学校要立即向济宁市政府、卫生防疫站和省卫生厅报告相关情况,并组织力量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师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并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Ⅰ、校医务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将该病人送至学校隔离病房,并迅速联系济宁市定点医院进行转诊,并由接诊医院派车接转病人。校医务室接诊医护人员必须穿戴隔离防护服,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感染,确保自身安全。
Ⅱ、立即采取措施,对该病人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并对所有接触人员坚决进行隔离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Ⅲ、如病人为学生,所在班级应立即停止集中授课,采取电话或布置作业形式在宿舍进行授课。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Ⅳ、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其他各类场所进行消毒,保护健康人群。
Ⅴ、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内人员一律不得外出,学校教学、工作、生活所需物资一律电话采购,防止疫情向校外传播。
Ⅵ、根据实际情况,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或停课,禁止举行一切课外大型活动。
Ⅶ、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2、食物中毒
(1)发现的个人或部门立即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并向校领导小组报告。
(2)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3)医疗救治组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市卫生部门和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疑的中毒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并保护好现场。
(5)调查处理组要将封存的可疑食品,采取样品,分析中毒原因,核实中毒人数,填写《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如实撰写调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济宁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案情重大的,由学校向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分管领导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五)善后与恢复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重点转向善后处置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2、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肇事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九、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自然灾害类是指洪水、强台风等对教学产生影响,甚至危及到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III级。
1、I级事件:是指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本地区所有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II级事件:是指对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市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校领导小组即可宣布学校进入预备应急期,并实施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或自主决定停课。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必要物资和设备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
.物资供应 |
1、火灾事故处理 | 灭火器、隔离衣、铁锹、镐、水桶、手电、应急灯、雨衣、抽水设备、防毒面具、手套头盔、防暴棍、盾牌、日常必备应急药品及救护物品等 |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 | |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 |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 | |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 | |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 |
7、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 |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 |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 |
10、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 | |
11、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 | |
12、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 | |
1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 |
1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