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原微生物污染事故处置措施
(一)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避免病原微生物扩散;
(二)迅速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
(三)立即报告卫生部门,组织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进入事故区,消除可能导致病原微生物污染事故扩大的隐患,对污染区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包括对污染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或销毁;对小隔离区进行终末消毒等。
(一)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隔离、扑杀;对饲养室和实验室内外环境采取严格的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
(二)发生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时,按操作规程立即隔离、处死患病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三)配合上级行政部门实施预防和控制方案,包括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等。